有關11月1日NCC通傳內容決字第I1000691480號函轉觀眾反映非凡新聞台110年10月13日「最前線直擊」之意見:
非凡新聞台主播陳韋如利用媒體釋放假消息,擾亂股市秩序
本公司調查說明如下:
調帶查閱當日播報狀況為該名主播在晨間八時二十分、八時三十七分、八時五十八分報導「陽明、萬海九月營收創新高」,是屬於股市利多消息,且在盤前會報導公司獲利狀況及相關類股的新聞訊息,確實有引述「商周財富網」、「MoneyDJ新聞」的貨櫃運價新聞,內容為「數位貨運代理公司Shifl執行長的預測,因為中國缺電影響,貨櫃航運費率可能下滑…」,這是指中國到美西的運價,並非指長榮與陽明的運價。投訴當日台股整體盤勢是下跌的,僅長榮、陽明與萬海在開盤氣勢較旺,逆勢上漲,所以並非由主播提及運價下跌之新聞消息而導致貨運三雄有股價重挫的狀況。
經本公司新聞自律委員會 第55次會議討論決議如下:
1. 新聞排序或出現頻率,屬媒體對新聞價值之判斷,也屬新聞自由範疇,本委員會予以尊重。
2. 所申訴內容,經查主播評論上稱公允,並無「操縱股市」之虞。
3. 股市新聞報導應顧及觀眾情緒,力求正確、客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