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廣告新規藝人代言前需使用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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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來越多台灣藝人跨海代言,搶攻對岸市場,天王天后羅志祥周杰倫蔡依林等,一年光是大陸廣告代言收入就超過4億!不過,大陸祭出廣告新法,要求未來明星在代言時,要自己先使用過產品,否則可以沒收所得,或者開罰收入的1到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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