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自律委員會 第12次會議會議記錄

會議時間1011217() 15:00

會議地點三樓 第一會議室

出席者非凡電視台 企畫部副總    鄧美華

非凡電視台編審     何墨儀

非凡電視台採訪中心主任    傅秀玉

非凡電視台編輯台主任      劉金鳳

非凡電視台採訪中心副主任 

非凡電視台採訪中心副主任  黃宗偉

非凡電視台採訪中心副主任  胡凱淳

非凡電視台採訪中心副主任  陳書孜

記錄人員:節目部 呂怡潔

 

會議內容: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來函 媒體或私下自稱或默認為「心理醫師」等注意事項

p何墨儀「心理醫師」跟「心理師」這兩名詞,是需要有證照才能用這樣的職稱,如果沒有就不能隨便用。

 

二.NCC來函 頻道之新聞倫理委員會、觀眾服務等應納為營運計畫

p鄧美華:上禮拜四我們為了新聞倫理委員會的事去NCC開會,NCC要求各新聞台今年1231日以前要按照他們的規格去更改我們的營運企劃書。營運企劃書要更改這件事情是一件很嚴重的事情,但其實是因為整個社會氛圍對新聞媒體有很大的不滿,很多的新聞媒體不管是涉己事物或是在社會事件的報導上,其實都很誇張,造成民眾的強烈不滿,所以自律變成他律。本台新聞較少這類新聞,但仍要引以為戒!!

 

而有關教育訓練的審核及建議權的部份,我覺得不必NCC要求我們就

應該要作好,但每次與委員們開會,他們都有意見,但都不夠具體,所以

下一次開會之前,把教育訓練課程計畫,事前寄給委員們,請他們提

出書面的意見。

 

四.觀眾意見─

1. 11/15觀眾反應本台記者及齡誼主播在播報新聞相關英文用字時,連簡單的文字都發音不對,聽了很不舒服。如今日報導之 I-Phone "5""five" 未發出母音[aΙ],主播唇形不對,發音當然差很多,宜多加訓練英語發音。

p傅秀玉:最近發生的情況比較少,會再要求主播。

 

2. 11/16觀眾反應別家財經台在新聞台股盤(中午1230)進廣告前,會做小結尾。希望我們也能在每日1230分過15秒時能稍作小小結尾(如尾盤拉多少點)

p劉金鳳:凱銘會在收盤前做總結,大單多少、拉多少,主播基本都會做總結。

 

3. 11/16觀眾反應商業台的背景音樂旋律一直重複,好像跳針一樣,很不悅耳,能否更換其他音樂。

p何墨儀:我會去了解事情經過。

 

4. 11/19觀眾反應每週日播出的大探索,到週一早上資料尚未公佈於非凡媒體網,希望敝台能即時提供店家資料。

p何墨儀:禮拜六我們節目播出時,同事還沒有上班,要禮拜一才能夠公布資訊。

 

5. 11/23觀眾希望我們在的「錢線百分百」節目中,請主持人一定要鼓舞林隆炫老師。因為根據上週林老師對股票的分析走勢而言,老師當時直接了當地預估這週台股一定能上看7500點。而今日台股突破上週老師的預期,觀眾很熱情地說請務必轉達老師,要給林隆炫老師一個「讚」。

 

6. 11/27觀眾希望我們的節目能儘快在網路上收看的到。

p鄧美華:短期內因硬體設備關係,暫時無法做到。各新聞台也尚未提供網路上收看的服務。

7. 11/30觀眾希望中間時段也可以穿插短期選擇權

p鄧美華:將此資訊轉給資管部。

 

8. 12/4觀眾反應早上股盤call in 雜訊很嚴重有時候聽不清楚,還有來賓講話太急促,希望可以改善並放慢速度,提升節目品質。

p何墨儀:第一個請副控、導播觀察一下是不是我們的連線品質真的有問題,第二個就是請製作單位提醒來賓講話不要太急促。

 

9. 12/13觀眾反應(12/13晚間710)Ch58新聞台的左下跑馬「道瓊指數」有誤。

p鄧美華:這個後面有寫立即處理,可能是當時真的有錯。

p劉金鳳:編輯台馬上請資管部查詢,馬上就做調整。資管部有一直在監控指數的跳動。

 

五.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事宜

p鄧美華:上禮拜我去世新大學傳研所「個資法保護研討會」,各新聞台都有參加,大家皆表示個資法規範多,很多新聞都不能做。但是經過大家討論完後發現,其實對新聞採訪沒有這麼嚴重,只要謹守分寸,應該不致於受罰。個資法影響較大的比較像銀行或者購物頻道等。

p何墨儀:之前新聞部製作「不能沒有你」的相關新聞,拍到當事者住家門牌,那個就牽涉到個資的問題。再來,如果引用不出名的人的資料或名詞,就要多加保護不能寫全名。

p鄧美華:當天會議中同業舉例說前工程會主委疑似有小三,主委老婆將錄到的影像提供給媒體,讓媒體報導。結果前工程會主委就告媒體侵害個人隱私權,經過法務研究之後,發現第一他是公眾人物,第二在畫面處理上都有馬賽克,所以是告不成的。大家在處理新聞上,特別是有關隱私的部分要特別留意。

p何墨儀:前工程會主委是公眾人物,可以把他名字寫出來,因為他是公眾人物,可以受公評。但是小三不是公眾人物,就要加以保護。

p鄧美華:明年我們的教育訓練還是要排一下個資法。

p何墨儀:上次去NCC工會參加個資法講座,請來的是有參與個資法修法的律師也是教授,他所能傳授的也僅是他認為是這樣,除非個資法進入法律程序,經由法官審判定讞,它才能做一個絕對參考標準。我們現在能夠上的課就是某個律師、法官或者是檢察官的法律見解。目前有諮詢上課的講師,教授很願意來上課,但上課的內容也僅是個人見解。

 

六.明年度「新聞自律委員會」新氣象

p鄧美華:今天是今年自律委員會的最後一次開會,對明年會議有無新的方向,或者需要加強之處?

p何墨儀:建議可改到早上10點,一月份開會日期為1/15~1/17日擇一日。建議可以在開會前段看前一天晚上9~9點半的新聞,看完半小時我們再開始開會,這樣就有討論的焦點。

p鄧美華:用具體的新聞檢討,提升新聞質感,盼各位委員提供寶貴意見。

p傅秀玉:財經學者可以給我們一些意見,比如說我們是不是有一些偏差、某些財經的點應該著重在哪一個部分,或是財經數字的講法在財經領域裡是用錯的。

p鄧美華:今天會議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