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自律委員會 第7次會議會議記錄

會議時間1010620() 15:30

會議地點三樓 第一會議室

出席者非凡電視台 副總    鄧美華

非凡電視台 編審     何墨儀

非凡電視台採訪中心主任    傅秀玉

非凡電視台採訪中心副主任 

非凡電視台採訪中心副主任  陳書孜

非凡電視台採訪中心副主任  胡凱淳

非凡電視台採訪中心副主任  黃宗偉

會議記錄節目部 陳珮琦

 

會議內容

NCC來函 民眾反映「新聞再進化」節目內容意見

p鄧美華:剛收到NCC來函,有民眾反映播出的〈新聞再進化〉裡探討神秘外星人一集,內容有稱台大校長李嗣、歐巴馬、周杰倫是高等外星靈,在大眾媒體上播放這樣的言論很不妥,也沒有附註「言論屬個人意見」;播出內容不公不實。

p傅秀玉:我們會就相關的內容再進行調整。報導是透過電影〈MIB星際戰警〉裡,外星人化身為地球人為論點的基礎,該名專家相信這個說法。節目最後還是有告知觀眾,有此種說法,但是不代表是真實的。

p鄧美華:所以節目是以報導的角度來說明。來函當中,觀眾希望節目附註「言論純屬個人意見」,我們可以參考辦理。

 

二.新聞自律委員會書面報告

p何墨儀1.  618日我們已經繳交第一次的自律委員會書面報告(1008月至1012),以後每半年要交一次報告。內容大致如附表內的各個項目。

 

          2. 公司在前半年尚未執行的部份是
「教育訓練之規劃與執行」:1. 教育訓練規劃及經費分配。

2. 執行情形定期提報說明。

「公告資訊方式及內容」:申訴案件處理情形、後續具體改善成果、

教育訓練供同仁參考、同仁相關回饋

 

3. 這些項目前半年我們沒有具體的成果,今天我們可以先討論教育訓練的課程部份。

      現在特別提出一些教育訓練的參考課程,是歷年NCC或公會辦過的有關媒體自律規範的課程,又與我們頻道報導屬性、新聞工作內容比較相關的內容。

請各位提供一些意見,可以再修改或增刪部份課程、或是講師人選;我們下個月與諮詢委員們開會時,可以向他們提出這些資料,以便他們提供意見。

 

p傅秀玉:這些課程等確定之後,就是未來公司同仁要上的教育訓練課程?

p何墨儀:新聞自律委員會書面報告上,規定執行的教育訓練課程,並非一般內部訓練,而是關於新聞自律的課程。

p鄧美華:比較適合公司的,應該還是像「投顧及期貨投資分析及廣告之管理」這類的課程。

p傅秀玉:或是像「節目與廣告區分認定原則」、「個人資料保護法新法對新聞媒體的影響」、「置入性行銷的負面意涵」這類課程其他像兒少保護或婦女權益,一般比較少處理到。

p鄧美華:在7月與諮詢委員開會之前,麻煩新聞部擬一份就新聞自律部份,需要加強的課程。尤其在金融部份可以增列更多課程,講師人選可以再討論。

     有規定半年內,要上多少課程嗎?

p何墨儀:只需要提列,包括預算。

p鄧美華:那我們就訂定一個月上一次。

 

p何墨儀:還有我們內部的新聞節目製播規範的部份,要加強對同仁(文字與攝影記者)的宣導與訓練。需要另外再規劃出來。

p鄧美華:所以教育訓練分成兩部份,一是外聘講師的大範圍的理論基礎;另一部份是內部訓練,例如金融、電子、產業各組內部自行加強宣導新聞製播規範。

還是內部訓練部份,新聞部統一講授一次?由於內部擬訂的新聞節目製播規範屬於文字書面形式,而新聞記者流動率較高,也許會造成有記者不知公司有這些規定的疑慮。

p傅秀玉:由於記者流動率高,統一上課會有難度,開課的效益較低。

會將製播規範製成小冊子,針對十幾項易犯的錯誤,列成採訪守則 (例如:保護受訪者及消息來源及相關保護法,以下再分細項;使用網路畫面、著作權資料該如何註明)

     在人員新進報到時領取閱讀,確保熟知製播規範。

p鄧美華:那就以製作簡易手冊為原則。

     另外,行政部門都會辦理新進人員的教育訓練,可以藉此機會講述規範。

p何墨儀423日的時候,已經進行過一次新進人員製播規範重點式講解,時間約45分鐘。

p鄧美華:行政部會視下一批新進人員的數量,辦理教育訓練,往後可藉此時機,開製播規範課程。

 

p何墨儀:建議新聞部可以於每一次的週會最後,向同仁作比較仔細的說明。

就可以視為是公司內部新聞製播規範的訓練時間。

p鄧美華:去年政大的劉幼教授就有指出,學者評估各大電視台新聞自律教育訓練的成果,多用抽問記者的方式,這是讓研究單位得知自律是否有徹底執行的方法。要讓每記者都熟知台內的自律規範。

p傅秀玉:目前可以運用週會時間,一個月一次,進行此項內部新聞自律教育訓練。

p何墨儀:會後再繳交教育訓練的執行內容紀錄,以及訓練的回饋,作為下半年度的書面報告資料。

p傅秀玉:會製作同仁的問卷調查和內容測驗,驗收訓練課程的成果。

 

三.節目與廣告區分認定原則

p何墨儀:過去是節目廣告化與廣告節目化的區分認定原則。

71日開始生效的新的「節目與廣告區分認定原則」,最重要的特點是:

 

1.  如果報導當中只有單一的產品,可能就會被認定為廣告化。

新的認定原則沒有具體的字眼規範廣告化的界線。

所以建議大部份還是維持以前的規則,不要特別明顯或突兀去介紹單一產品。報導當中要作出與同類產品的比較。

 

2.  目前就節目的規定有較過去鬆綁,但是對新聞報導的標準依舊嚴格。

「就特定或可資辨識商品或商品服務,報導的角度、意見呈單一觀點者」、「客觀第三者看來像宣傳的」、報導的主要商品中間穿插該商品廣告等等,就會被認定為廣告化。

 

3.  較放寬的規定是:NCC有鑑於這段時間,社會大眾對於電視台的馬賽克太過泛濫很反感;往後不是出現LOGO就會被當成廣告化,LOGO只要是自然呈現的,例如運鏡當中出現的、在人物背景裡的自然出現的LOGO等等。

 

四.觀眾意見記錄

p何墨儀:5/23觀眾反映 「希望在北美區域除了麒麟/Dish可看到非凡頻道外,推薦Direct TV也可以合作看看」。

p鄧美華:目前我們在北美合作的就是Dish有線電視和麒麟(當地的IPTV)。我們跟Dish是簽獨家合約,所以Direct TV是無法收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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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何墨儀:5/29觀眾反映 「集中加權區塊的部份快訊可否不要,擋到了摩台指及國外指數。」

p傅秀玉:目前上的次數和比例已經有減少。

p何墨儀:已經有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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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何墨儀:5/30觀眾反映 「商業台股盤背景黑色太黑,看得不舒服」

p鄧美華:向資管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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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何墨儀:5/30觀眾反映 「報導高鐵全程與分段相差10元的新聞,應報導相差更多的議題,此則新聞不需播如此多次」

p傅秀玉:新聞比例的問題。只差10元,重要性較低,會調整新聞播出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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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何墨儀:6/1觀眾反映 「聚焦日本的節目很好!希望在假日也可以重播」。

p鄧美華:七月份會有前6集重播。時段是星期六日的16:00。只重播前6集。

昨天還有觀眾打來詢問節目中的豬排店地址電話。

p傅秀玉:節目部份商店台灣也有分店,例如CoCo一番屋、摩斯漢堡。請觀眾自行上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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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何墨儀:6/1觀眾反映 「在台視看到重播〈非凡大探索〉,詢問店家資訊卻已結束營業,感受不好,希望播出前再確認店家營業狀況」。

p鄧美華:此類情形常常發生,倒店店家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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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何墨儀:6/8觀眾反映 「希望主持人發音正確(台塑ㄙㄨˋ )」。

p傅秀玉:已經向主播們提醒。

p何墨儀:這問題常常發生,常犯錯誤的發音例如「撙ㄗㄨㄣˇ」節、證「券ㄑㄩㄢˋ」。商業台主持人有時會說錯。

 

五.新聞自律

p鄧美華:最近各位在工作上,有沒有碰到與自律相關的問題?比如觀眾電話建議?

p傅秀玉:關於振驊的汽車專題的申訴,結果是予以警告。不用罰款。

同類型專題,未來製作相關類似的報導,就要小心。

     這也有關於新聞效率的問題,試車當然以花時間試乘的廠牌車型為報導主題。

目前跟振驊溝通,現在就要試兩台以上,或者運用網路上其他類型的試車報告,再將它合併於同一則新聞裡,類似以同級或同性能,用比較的方式;報導裡要出現好幾台車,用搭配的方式,新聞裡就不會只出現單一廠牌型號的車輛。

就可以打破單一廠牌的問題。

p鄧美華:這樣處理會比較好。

p鄧美華:另外公司的編審人員為墨儀。當時營運企畫書裡還列了兩位編審,是企畫部裡較資深的曉梅和貴卿,事實上企畫部的兩位也無法擔任編審的職務。

     在未來新聞部也需要找一位編審。

p傅秀玉:擔任編審的人選也需要一定的資歷。會思考適合的人選。